一、一般规定
1、碎石封层施工时环境温度宜高于 10℃,应在路表干燥状态下施工。碎石封层胶结料为乳化沥青时,路表可以潮湿但不能有积水。
2、按施工工艺不同,碎石封层可分为同步碎石封层和异步碎石封层。按集料粒径不同,碎石封层可分为砂粒式、细粒式和中粒式,对应的碎石规格最大粒径分别为 5mm、10mm、15mm。
3、碎石封层应严格控制集料含泥量、针片状含量指标。
4、纤维封层的材料要求、设计、施工、施工质量控制等应符合现行《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》(JTG 5142)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材料规定
1、碎石封层宜采用乳化沥青或改性乳化沥青作为胶结料,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、改性沥青、橡胶沥青等作为胶结料。纤维封层应采用改性乳化沥青作为胶结料。
2、胶结料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》(JTG F40)的有关规定。使用乳化沥青时,乳化沥青蒸发残留物含量应不小于 60%,宜不小于 62%;使用改性乳化沥青时,改性乳化沥青蒸发残留物含量应不小于 62%,宜不小于 65%。
3、碎石封层和纤维封层应选择玄武岩、辉绿岩、石灰岩等岩石破碎而成,宜采用粒径3~5mm、5~8mm、7~10mm、9~12mm 或 12~15mm 接近单一粒径集料。
4、碎石封层用集料可采用沥青拌和站进行沥青预裹覆或烘干除尘处理,预裹覆的沥青与碎石封层喷洒的沥青类型、标号可不同。
5、 纤维封层用纤维应符合现行《沥青路面用纤维》(JT/T 533)的有关规定。
三、施工准备
1、碎石封层施工应配备下列装备:
(1)异步碎石封层应配备沥青洒布车、集料撒布车、不小于 16t 轮胎压路机、路面清扫车,以及其他辅助机具。
(2)同步碎石封层应配备同步碎石封层机、不小于 16t 轮胎压路机、路面清扫车,以及其他辅助机具。
2、纤维封层应采用专用设备施工,专用设备应具备改性乳化沥青喷洒、纤维撒布、石料撒布及精确计量功能。
3、沥青和集料洒(撒)布装备应计量准确、洒(撒)布均匀,各类施工设备和机具应运转正常。沥青喷洒管高度应适宜,喷嘴与喷洒管夹角应调整至适宜位置,喷嘴应无堵塞,喷洒压力应正常,喷洒时宜有 2 个或 3 个喷嘴喷洒的材料同时覆盖同一点。
4、施工前应对沥青喷洒和石料撒布计量系统进行标定。沥青喷洒率标定可参照本规范8.3 节,石料撒布率标定可按下列步骤进行:
(1)准备不少于 3 个形状规则的托盘或木板,测得其面积 S 和质量 M1。
(2)将托盘或木板放置到路面上,开启集料撒布车,按设定速度和撒布量驶过。
(3)称取托盘或木板与其上石料的总质量 M2。
(4)按下式计算撒布率 Sr:Sr=(M2-M1)/S (9.4.4),计算撒布率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测试结果。
5、碎石封层施工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:
(1)热沥青胶结料应加热至规定的施工温度。
(2)乳化沥青应均匀、稳定,无结块或沉淀、离析现象。
(3)集料应干燥。
6、原路面局部病害应按设计完成处治。施工前路面应清洁、干燥,无杂物、无污染、无积水
7、施工前路面应清洁、干燥,无杂物、无污染、无积水。公路人工构造物、路缘石、标线等外露部分应作防污染遮盖。
8、施工前应做好交通组织、施工安全、施工人员安排等准备工作。
9、碎石封层和纤维封层施工应铺设试验段,长度不宜小于 200m,可根据试验段情况对设计洒(撒)布率作适当调节,并确定施工工艺工序。
四、施工工艺
1、异步碎石封层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:
(1)首先应按设定的洒布率喷洒胶结料,然后应立即撒布碎石。胶结料使用乳化沥青时,碎石撒布应在乳化沥青破乳之前完成。
(2)胶结料喷洒应均匀;碎石撒布应厚度一致,不应露出胶结料,局部缺料或石料过多处,应人工适当找补或清除。
(3)碎石撒布完成后,应尽快碾压。胶结料喷洒、碎石撒布、碾压各工序的间隔时间应尽量缩短。
2、同步碎石封层及纤维封层施工时,应注意观察胶结料喷洒是否存在条纹状洒布或泄漏的情况,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洒(撒)布,查找问题并解决。
3、材料洒(撒)布完成后,应及时用轮胎压路机碾压 3~4 遍。碾压速度不宜超过 3km/h,每次碾压轮迹重叠约 300mm。
4、碾压完成后应留出充足时间封闭交通养生。
5、每天施工结束前,应采用适宜机具扫除路面上多余的集料。
6、应保证施工起点和终点位置的喷洒边缘整齐,宜在起点和终点位置预铺油毛毡。
7、双层或多层碎石封层时,每层均应按本规范第 9.5.1~9.5.6 条的要求施工。使用乳化沥青时,两层施工间隔宜不小于 24h。
8、在开放交通初期的 12h,宜设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障碍物控制行车速度,车速宜不超过 20km/h。